天津鸿富锦住房公积金是由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一种强制性储蓄制度,旨在帮助员工积累住房资金。根据天津市的规定,个人和单位需按一定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说,根据天津市的政策,职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其中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5%,单位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7%。而对于职工的缴存基数,一般是根据其工资基数来确定的。
例如,如果某职工的工资总额为5000元,那么他个人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5000元的5%,即250元,单位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5000元的7%,即350元。所以,该职工每月的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总计为6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天津市的规定,个人和单位的缴存额上限都有一定的限制。个人的缴存额上限是个人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的缴存额上限是单位月平均工资的5倍。如果超过这个限制,超出部分就不再缴纳住房公积金。
总结起来,天津鸿富锦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比例是个人缴纳5%,单位缴纳7%,缴存基数为工资总额,个人和单位的缴存额上限分别是个人月平均工资的3倍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的5倍。具体的缴存金额会根据个人的工资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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