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租宝是中国一家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丁宁创立。然而,e租宝却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引发了大规模的金融诈骗案件。在2016年,丁宁被法院认定为主要犯罪嫌疑人,并被判刑。
经过审判,丁宁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等罪名被认定有罪。2017年8月,中国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审判决结果,宣布丁宁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法院认定,e租宝涉及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500亿元人民币,涉及投资人达到超过90万人。
然而,上述判决并非终审,丁宁及其律师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了上诉。最终,2019年11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判决。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确认了丁宁的犯罪事实和刑罚,丁宁继续服刑2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本回答所提供的信息仅为公开报道和媒体报道的概述,具体细节可能因法院判决而有所不同。如果您对该案件有更多兴趣,建议查阅相关法院公开的正式判决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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